"在拿到美国绿卡之后,还必须等个三、五年才能申请公民。申请公民的条件,还有在美居留累积达 18 个月或 30 个月。在此期间,如果你在外停留超过 6 个月,你就打破了 Continuous Residence 的条件。那就是说,停留超过 6 个月之前的在美国境内居留累积的时间,将有可能置零,除非你有站得住的理由."
我们持绿卡已经4年,在美居留累积已经超过30个月.我们第五年,准备工作4个月国外,2周回美国.然后再4个月国外,2周美国..这样一来,我们就没有在外停留超过 6 个月(连续).我的理解是入籍没有问题.但是想确认一下.我的理解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