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皮匠老大。这么说EB2-EB3-EB2这个想法应该是没问题的。能不能再麻烦解答一下另一个问题,关于H1-B延期的。
如果我在公司内部换了工作,并且已经开始新工作了。而律师要求重新办Perm/I140,并且10个月后我H1B刚好6年满。这时候我还可以用旧的I140办H1延期吗(因为我这个时候其实已经不在原来i140那个工作上了,那么原来i140还valid吗)?
我这个问题是基于这么个考虑,也就是说在办H1B延期能在多大程度上利用旧140?用个极端例子来说。我在A公司拿到了140,第5年跳到B公司。但是B公司不给办绿卡,但
是我可以用A公司的140不停地3年3年延期延个10几20年(假设A公司没有revoke)?听起
来too good to be true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