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见过律师,说法不一样。

update:见过律师,说法不一样。

我们按照863211老师的说法和律师探讨了。他说我们这种情况的relink不是formal process。没有法律依据。他还是建议我们新file 一个485. 同时女方base的老485也不要withdrawal。因为女方正在用EAD。

我们很想像863211老师的方法直接用老485 relink。 请问老师有什么法律条文我们可以引用去说服律师吗?退一步说,如果按照律师的建议,另file 一个新的485, keep 老的485,有什么潜在的麻烦呢?就是delay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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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update:见过律师,说法不一样。 -863211- 给 863211 发送悄悄话 863211 的博客首页 (14818 bytes) () 04/14/2011 postreply 15:50:29

这个条文太及时了。感谢。好人一生平安。 -please_2- 给 please_2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14/2011 postreply 21: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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