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专家意见, 吃亏上当自己决定。)
1) 美国是法治的国家,法律,政策, 以及和其他国家的合约, 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 美国根据自身利益, 欢迎合法移民, 也欢迎旅游观光(B)。也欢迎许可的务工(H1)。这些人给美国带来好处。 别的移民不说, 即使家庭移民, 也是为了使有关的美国公民感到“生活幸福”,使得社会安定, 不是施舍。有移民倾向, 也不是原罪。
反对的是借观光为名非法移民, 比如滞留不贵, 非法务工, 这种人给美国带来损失, 比如刑事犯罪,税收, 就业, 甄别这种“名不符实”的人是签证官的责任。
2) 如果你有合法移民的途径, 被怀疑为“要非法移民的可能性”减小, 需要说服签证官的是
a, 我要旅游或探亲 b)我是守法公民, 在我移民排期到达之前, 我会按时回来,我在国内有很多事情,将来排期到了我再去。获得B2的可能行并不减小。
3)并没有特殊的旅游签证发给有“合法移民可能的人”,更不会通过政策去损害美国利益(阻止正常的旅游探亲), 所以还是普通的B2签证。请充满信心。
说的远点, 比如, 你去签证, 问你“您有没有移民美国的计划?”
你说“有呀,我的人生目标就是要移民美国,但是我要合法移民, 我正在奋斗, 方法是成为国际知名学者(Eb-1a),成为美国移民法欢迎的人,如果我没成功,请我移我也不移,此行仅是探亲访友”,但是你的话需要证据支持,令人信服。
签证官不仅不会否决, 反倒会顺利的给你签证。
ycw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