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做功课的三点结论(见帖内),不知对否,切盼大侠指正!多谢!!

1、要想在加拿大工作的同时保持美国绿卡(补充说明一下,是持中国护照),仍是必须每年至少6个月待在美国。也就是说,要想在加拿大长期工作定居,要么等拿到美国公民之后,要么申请加拿大移民。

2、持美国绿卡在加拿大工作,必须申请加拿大的工作签证。

3、持美国绿卡不须签证就可以入境加拿大作短期停留。但是没搞清楚这个短期是多久,3个月?6个月?......

我自己得出的以上结论是否正确?烦请各位大侠赐教!非常感谢!!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