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多谢,我是觉得如果我选择了国籍是美国,那么移民局会认为没有必要给美国公民EAD从而拒绝我的申请。这样等就没有意义。还需要打指纹。还不如重新file一个呢。另外EAD卡上面是有国籍标示的。我好像也没有简单途径能够改正这个错误。
如果重新file 一个申请,那么我是还用efile 另一个EAD呢,还是paper filing 更简单一些,因为那个错误的申请也是Efile的,好像会很令人糊涂的。我知道paper filing和efiling是不同的中心处理。
paper filing慢吗?问什么paper filing不需要打指纹呢?
大过节的,一堆问题,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