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例说,你父亲的《出生公证》需要有:a)你爷爷、奶奶的名字,爷爷奶奶的出生地.公证处要求这些最好有当地派出所的证明,但是估计他们已经去世多年,派出所可能不给开,此时可找你父亲的单位,查档案,开出证明说明《你爷爷、奶奶的名字,他们的出生地》,公证处一般也接受的,如果这种证明也开不出来,只好想什么其他办法了;b)你父亲的生日,出生地,这个你父亲的户口本里应该有,拿户口本到公证处应该可以。
2,你父母的婚姻公证,如果没有单位证明,我估计(没有实践过,但愿美国移民局能够接受)找两三个亲戚出书面证明:他们结婚的时间,地点,再配合各个时期的父母二人和全家的照片,也许能够得到美国移民局的认可,这是没有办法(开不出证明)时的办法,总比一筹莫展好吧。
3,实际上,《户口本》公证,并不是移民局的要求,我也认为没有必要大家都去做,如果你在你们家的户口本已经注销,作《户口本》公证就更没有必要了,何必花这个冤枉钱呢?有的地方,留学生已经成为美国公民,但是中国户口本里还没有注销,比较完整,这种户口本,公证一下可能比较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