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找学校律师的主要原因

来源: geon 2010-09-04 19:07:13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69 bytes)
回答: Yes.8632112010-09-04 16:15:43
上次是因为办nunc pro tunc时不是单递我的,是让我LG再次办H1B继续延期,同时将我的材料递上随他一起办延期,而以nunc pro tunc的形式,想同时抹平gap并继续延期。这是按Murthy律师的建议做的。但因为我LG办H1B延期必须由学校律师办,学校律师说既然我的是随我LG的一起办,只能由学校授权的律师办。
这次,我LG办的是EB1B,学校支持的,所以也是学校律师办的,我LG是主申请人,我是副申请人。现在我LG已经拿到绿卡了,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让我的case另外由其他律师所来接手?不知道学校律师会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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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多谢,找学校律师的主要原因 -863211- 给 863211 发送悄悄话 863211 的博客首页 (252 bytes) () 09/04/2010 postreply 19: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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