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话,跟据老公司的情况,让新公司在材料上注明相应的开始日期不就行了吗。 如原公司需两个星期的,则注明两个星期之后开始在新公司上班。 否则,注明file材料的第二天不就可以了吗。 不知这样理解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