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晕:AIFS 再次请教863211等各位高手
皮先生,看了您推荐的文章,我感觉情况有点复杂(对我来说).
我的PERM 已批, I-140 已经递上去了,正在处理中.
我们正在填的表格是I-160,不是I-539.
我是从新加坡拿的H1(我是中国公民), 来美国从没有离开过. 我的H1的第一个三年即将到期, 第二个三年的Renew申请已经递上去,正在处理中.
按您的意思,我老婆及我女儿在美国的停留期限可以到三年以后(既可以假设H1 renew 申请会被批准)?
以我此时的情况,她们申请H4时,要表明是有移民企图吗?
请帮忙. 多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