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是歪打正着了,真怕误导他人花冤枉钱呢!

如果谁能与移民局联系上,建议以“户口本公证”代替“出生公证”和“婚姻公证”,这样可以不走后门,不用请客送礼,减少滋养贪官,真是功德无量呢!今年初我为了这两个公证真是劳心、费力、破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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