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中国大陆出生, 后嫁到台湾, 在台湾居住了10年,有台湾的身份. 后又与先生离了婚. 有一子, 其拥有儿子的抚养权. 现在美国认识了新的男友,想以旅游签证来美国与男友登记结婚. 请问需要准备什么公证文件? 我们初步的认识是需要:
1, 出生公证(中国大陆办理)
2, 良民证( 台湾办理. 大陆还需要办理吗)
3, 离婚证明公证 / 未婚公证
还需要其他文件吗? 上述文件需要认证吗?
请问专家: 与美国公民结婚需要准备什么公证文件?-------在线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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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haps credible promise not to marry an American just for 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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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10 postreply
12: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