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关于485中填写雇佣经历的一个很trick的问题

来源: synchronization 2010-06-06 20:23:47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691 bytes)
我不是主申请人,但是485表格中也要填自己过去的exployment experience。

我有一个job很trick。

就是我在OPT期间,因为OPT新规定是要3个月内必须找到工作,所以我OPT一开始,就在一个朋友的公司挂名volunteer。

这段经历需要写到485的雇佣经历里去吗?

想写,是因为OPT一开始,就要求我把雇佣的单位和雇佣时间填到学校的网页里去。这个网页应该是直接连接到移民局的系统的。觉得在移民局的系统里有登记,怕不写以为我刻意隐瞒

说不写,是因为这个是voluteer,不算正式工作,也没有pay,按说也不算正式的“雇佣关系”

请教坛子里的老师,这个写还是不写呢?还是我写上,但是标注一下voluteer?

移民局在做background check的时候,应该能check到吧?

谢谢老师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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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急问:关于485中填写雇佣经历的一个很trick的问题 -863211- 给 863211 发送悄悄话 863211 的博客首页 (371 bytes) () 06/06/2010 postreply 21:16:42

回复:回复:急问:关于485中填写雇佣经历的一个很trick的问题 -synchronization- 给 synchronization 发送悄悄话 (50 bytes) () 06/07/2010 postreply 16: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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