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申请过两次AP了, AP的有效期到今年的6月份. 我是非2009年8月31号入境的, 入境官对我说,有效期是以入境时盖的章为准. 也就是说AP的有效期到2010年8月31号. 到底是不是这样呀? 有没有人经历过呀?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