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pj老师: 关于alternate chargeability

来源: 2010-03-26 13:56:2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请问pj老师,您在博克中提到:“移民局在 I-485 手册中,只说了副申请人可以占用主申请人出生国的名额,而使馆的移民签证手册是说主副都可以占用对方出生国的名额”。我不明白这里的差异,我作为主申请人在美国申请绿卡,到底可不可以用我的spouse的国家的名额呢?
多谢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