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护照要更新了,是亲自

来源: 2010-03-04 13:58:0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因私护照换发
2009年5月6日修订
根据国内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各类护照延期。如护照即将到期,护照持有人可按规定申请换发护照。
一、下列情况持照人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过期;
2、护照即将过期;
3、护照签证页用尽;
4、与父(母)合用一本护照,需单独持用护照的儿童;
5、护照破损,影响使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能再申请换发中国护照。
二、请提供: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小2寸(48mm X 33mm)正面、五官无遮盖、彩色近照(半年以内)2张,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 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美签证页;
4、在美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美国“绿卡”、工作证、I-20表、长期有效签证等)。
三、办证方式
本人应按领区划分亲自到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不能邮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证时间和费用
1、因需统一到纽约做证后寄回我馆。办证时间需1个月,55美元。特殊情况者如超过1个月,我馆会电话通知取证时间。因需送护照制作中心印制护照,无加急服务。
2、非正常换发(如因护照破损、毁坏或涂改等原因申请换发护照),约需1个月或更长时间。费用105美元。
3、接受现金支票( 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公司支票、MASTER和VISA卡,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支票。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