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父母帮照管外孙,给月薪,有关报税和获取工作点数问题

1。 这样一年共18000美元 可从我的税前收入中扣除吗?
答:如果你没有business,应该不能。

2。 我需要为他们单独报税吗?
答:是。

3。 我可以在报税时将父母算为我的负担生活费的人(被我赡养的人--dependent?),而可减去规定数的税前收入总额?
答:如果他们算你的dependent,他们和你们一起报税,那税率不是更高吗?

4。 如为了获得父母工作点数,每月1500美元,一年能有4个工作点数吗?
答:看他们工作了几个月。2009年如果工作挣到4360就有4个工作点。

5。 父(或母)用一人名字报税,能同时 各得4个工作点数吗?还是为了父母都能得到个工作点数,父母需要每人750美元 分开填报税表?
答:每人如果工作挣到4360就可以每人得4个工作点数。他们不需要分开填税表,夫妻可以一起报税。

6。 每月至少多少薪水收入,才够一年能有4个工作点数?
答:挣点看年薪,不是月薪。2009年一年挣4360可有4个工作点数。

1月15日是报estimated tax的deadline。如果今天不报,你要在2月1日前替他们报税来避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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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谢谢 金色风铃 ! -杭州佬4- 给 杭州佬4 发送悄悄话 杭州佬4 的博客首页 (48 bytes) () 01/15/2010 postreply 16: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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