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主申请人:当前H-1B,485 Pending 超过2年,140已批10个月,有EAD。 副申请人:当前H-4,485 pending。 副申请人注册成立一家公司(S-CORPORATION),并雇佣主申请人(与H-1B相同职位)。规模较小,目前公司只能雇佣主申请人一人。 请问: 1)如此操作是否可行? 2)副申请人作为企业雇主不领工资,只领取年终分红,是否需要申请EAD? 提前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