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翻译件能够代替《公证》吗?有网友试过吗?

居民组的《证明》翻译件(有祖父母的名字、生日、出生地,有公章)比较容易搞到(送点礼,吃顿饭就行了),但是公证处“公事公办”不能给公证的,“正规的要求”是他们要的是祖父母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证明,因为拆迁,找不到这个派出所了。
不能公证,这种翻译件能够代替公证处的《公证》吗?美国移民局能不能接受?有网友试过吗?“金色风铃”有这方面经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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