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JIANG老师在博文“再谈AP和EAD对F/H身份之影响”中提到:
“认为是H非移民身份也好,认为是 Parole 身份也好...这个不同的概念,只有在 AP 入境之后 I-485 被拒的情况下,才出现分歧.....使用AP入境,而I-485又不幸被拒。凭有效的H-1B 批准书,申请签证并入境,就无身份之忧了。”
能否理解为“使用AP入境,而I-485又不幸被拒”后是否还持有有效H1B身份是一个灰色概念,如何理解取决于不同的律师?而出境重签是最保险的做法?俺现在不幸正是这种情况,且对自己目前的身份状况非常困惑。有保守的律师建议立刻出境重签,有的律师又说还是合法H1B身份,连reinstate都不用。
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
请教关于PJIANG老师博文中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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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教关于PJIANG老师博文中的一段话
-北美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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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2009 postreply
09: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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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能请863211教授和PJIANG老师看看这道选择题么?
-ostrichg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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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2009 postreply
19: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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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谢谢,能请863211教授和PJIANG老师看看这道选择题么?
-86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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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2009 postreply
21: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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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trichgege: 如果我是你,就选2(内空)
-北美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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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2009 postreply
21: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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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谢863211教授的耐心回答,以及北美南人同学!(内空)
-ostrichg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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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2009 postreply
06: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