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01年结婚,04年来美获得十年绿卡,至今已经5年.由于感情不合于07年离婚,目 前打算入籍.有两个问题请教: 1.04年来美后她一直未与LG一起报过税,这5年都是个人报税,每年约报三,四千,没有 孩子.请问在入籍面谈时,移民官是否会因为未一起报税,而怀疑她,不给她入籍?税报 的太低,是否影响她入籍?如何解释? 2.离婚纸和报税单是和N-400表格一起递交,还是在面谈时递交?报税单要3年还是5年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