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的办法是自己照原件翻译, 原件就一两句话,也不难。打印好后,与公安局的原件放一起,找个愿意帮忙的朋友(中国人),在翻译原件下方(另用一页纸亦可) 写如下内容:(我,某某某, 家住何处,何学历,精通中英文,兹证明上述翻译与原件无误, 联系电话。) 一起到做公正的地方, 由公正者公正(通常是将上述三页纸连在一起盖一个公正章),此办法加国移民局是认同的。
由于整个办理时间往往超过6个月, 所以你要有思想准备,准备第二次做这种事,因为他们要你递申请时就送这个东西, 等到他们真正审理时(往往是半年后) 又会找你要这东西。
回复:那公安局的原件是中文的也不要紧吗?我自己再翻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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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lyh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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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2009 postreply
08: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