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收到移民局时信,让补两份材料: 1、可气的移民律师竟然忘了在体检表上签名; 2、更可恨的是,我在2003年感恩节去了加拿大,可我的护照上只有出去的印,没有回来的戮,移民局让我出示文件以证明合法进入。 第一个只好约了医生,第二个我实在找不到什么凭证,机票早已不在,航空公司也只有两年记录。我只好写了一封信说明情况。 2星期后收到正式绿卡。一切都挺顺利。也祝各位兄弟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