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有好几种说法,我不知道哪种是对的.

这里有一个同一个项目能否再次延长的问题,还有一个三年延长半年以后还能否转身份的问题.说法不一,我不清楚.

事实上,如果你条件好,老板需要你继续工作并愿意帮助,你办理O-1应该是最佳选择.办理O-1不需要豁免,但是要去第三国签证一趟.O-1的条件与办绿卡EB1条件差不多,可以去看移民局的网页www.immigration.gov

现在的政策,办理O-1能够出一千元加快吗?请知情的网友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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