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pjiang及诸位老师,关于提交I-140后邮寄PP的I-907表的邮寄地址,请指教,谢谢。

pjiang在blog里说:

"I-907 是在原表已经递交之后提出的话,请付上原收据 (Receipt Notice 或 Transfer Notice) 之复印件,寄往原表格的处理中心。"

请问是否是说I-907要寄到原先邮寄I-140表的地址?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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