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J-1豁免后申请婚姻绿卡兼EAD,Advance parole. 因为听说如果出美国再回来时就不再是J-1身份了,那就意味着不能再用J-1在现在的地方上班了。如果用EAD继续上班,是当场交给人事科EAD就可以上班了呢还是需要一段时间才会批准?多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