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于2009-1-13六年期满,485自2007-4月pending,期间申请的EAD在2008-8月批准,2008-12月开始用EAD。 转H4的申请2008-10月就递上去,批下来的有效期却从2009-1-21起,跟配偶renew的H1一致。这样的话,从H1转H4中间有8天gap,会有什么问题吗?算不算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