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我持J1去美国做博后,两个月后我辞去了工作并按时离开,目前在加拿大,因为我持有枫叶卡。最近我又得到一个美国的博后offer, 但我被认为受212条例两年回国服务限制,我认为这很不公平,因为我并未完成计划,只两个月就离开了. 学校的移民顾问告诉我,我有两个机会可重返美国,1) 申请豁免,但中国使馆须出示在美1年的证明才可能提供No Objection Statement,我不知两个月是不是可以? 2) 申请美国国务院最终裁决. 我目前感到很绝望. 我还有希望吗? 我应该如何做? 请支招. 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