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恳请教皮匠,小白兔等各位大侠

我的NIW case 在TSC被拒(自己申请)。被拒前用过AP(based on my NIW). 所以我的I-94上标示着parolee. 我的雇主也帮我申请了绿卡,目前I-140已批,排队等着递交485. 对于我目前的身份,有人说H1B合法,有人说不合法,需要adjust status to a valid H1B. 公司的Lawyer建议我去趟加拿大,但是不要申请visa, 说是这个叫做“Automatic Revalidation 30-day Rule”. 请问这个可行吗?如果不行,请问其他解决办法是啥?多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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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诚恳请教皮匠,小白兔等各位大侠 -863211- 给 863211 发送悄悄话 863211 的博客首页 (499 bytes) () 05/01/2009 postreply 16: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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