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申请人半个月内打指纹,一个月employment 信for主申请人 REF

来源: 2009-04-28 17:23:4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打指纹没有理由,他想你打就打。我家付申请人打指纹还比我晚,我就打了一次,她马上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