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共同的地方),一封信在内容上不可能两全, 一个推荐人写两封信还可以, 共同的地方不用动, 偏重点NIW强调你的工作符合美国国家利益, EB1强调你在同类科研人员中出类拔萃.
如果你的律师仍坚持一信两用, 除非两个申请一个收费一个免费做, 不然的话考虑换人.
你的律师在虎你, NIW和EB1的偏重点不同
所有跟帖:
•
如果能证明非常优秀又对非常有利于国家利益,一定管用。
-砖家@-
♂
(0 bytes)
()
08/26/2004 postreply
21:10:39
•
Thanks
-help......-
♀
(0 bytes)
()
08/27/2004 postreply
07: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