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德州居民,但去年一年都在伊州工作。妻子工作并大部分时间住在伊州,全年收入都是来自伊州的。夫妻二人去年7月在德州买了房。请问他们该怎样联合申报州税?是用1040NR吗?妻子7月之前算伊州居民,7月之后算德州居民,这样理解对吗?
请教一个报税的问题,请解答。谢谢!!
所有跟帖:
•
1040NR肯定不对。
-风再起时2008-
♂
(51 bytes)
()
04/06/2009 postreply
2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