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去签证(B2), 因为没带上次来美延期的 approval notice, 签证官说让回去拿来再来签, 并在护照上盖了 "Cancelled without Prejudice" 的章. 我的理解这不是拒签, 但问题是, 再去签的时候, 签证申请表上要填曾被拒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