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激,继续提问

回答: 还是不太明白taotaomao2009-03-27 17:41:16

大致明白了,就是第一个485(我为主申请人的,140早就批了,但是我在制造业工作,比较担心在被裁员的时候遭到RFE,而导致485被拒)仍然有效的情况下,基本上,第二个(以领导为主申请人的)就不存在有没有资格可以递I-485的问题。但是如果第一个被拒了,那么领导在AOS情况下递的第二个485就有问题。

继续提问:

1)我从您上面的话中所理解的是,简单的说:如果递交485的时候,非移民身份(我和领导的情况,都是指H-1B)如果丧失不到180天,就应该没问题。对吗?

2)领导雇主的律师坚持说领导的情况,回国去签证,然后以H-1B的身份入境,领导的第一个485就等于自动放弃。应该没有这样的事吧?领导手里是有AP的.有没有可能在某种极端的情况下(因个人的不同情况而异),手持AP,但是以H1B签证入境,会导致485的自动放弃呢? - 我现在很着急,不知道怎么说服领导的雇主和律师同意他回去签H1B.看起来,只要他有了H1B身份,很多困难就都解决了.

3)如果递交第二个485时,领导(主申请人)是有H-1B status德,而我已经丧失非移民身份180天以上,但是第一个485当时仍然有效,那么我也是可以递交485的(副申请人),对吗?但是后来,假设在递交第二个485后,第二个485排期当前之前,如果我的第一个485被拒了,那么我的第二个485也有可能因此而失效,是吗?

最近面临裁员的压力,又刚刚意识到领导那边申请485也可能有问题,心情不太好.真的非常谢谢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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