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485 PENDING 于2008年回国结婚,去年一年,老婆都待在中国,2009年初持L2签证进入美国,有SSN. 我的问题是: a. 2008的报税是否可以做married jointly? b. 老婆2008在中国的工资该不该算作US TAX source?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