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这两天也在琢磨这个问题
Search的结果是,如果在申请B签证的时候就是打算移民的,但没告诉移民官,然后利用B签证入境,申请绿卡,从理论的角度讲算fraud。但是实际上USCIS又提供了在美国境内转绿卡的途径,允许那些原本不打算移民,以B签证入境的人,在美国境内改变想法申请绿卡。
至于哪些人属于fraud,哪些人属于后来改主意的,没有什么规定,全凭USCIS的判断。这也就是很多人说的最好在入境90天以后再递申请的原因,因为这样似乎更容易说明是改主意的。
另外,根据咱四处打探的消息,大部分朋友的父母都是以B签证入境然后拿绿卡的。最近的一个例子是去年6月入境,9月申请,12月拿到。这也是我唯一想让父母过来再申请的原因,比走CP,在国内拿绿卡快多了。
还真没听说父母的绿卡与子女拿公民时间长短有什么关系。首先你申请公民的时候并不一定知道什么时候能批,而且如果这值得怀疑的话,那些早就是公民人,父母入境就更值得怀疑了。
只是一家之言,建议还是听律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