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抬举我。首先申明我不是律师,也没在律师楼工作。

只是在自己申请移民时走了许多弯路,第一次申请居然还被拒。所以从图书馆抱了大摞的书来研究后第二次就挺顺了,140两星期就批了,看到这个坛子里的同胞们还在苦苦煎熬,觉得有义务提醒一下而已。
你也不必太过焦虑,你毕竟还是在原单位工作嘛,只要公司说你是暂借你什么事也没有。你要准备的是万一移民局来REF要求解释re-loaction的事你应如何应付。AC21法中并没特指劳工卡这一环,所以你就有“空子”可钻了。
建议你咨询NY的Alan Lee(李亚伦)律师,他做过类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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