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今天老公被LAYOFF了(续)

I copy the following for your reference. Please do not worry too much, many people have the same situation as yours and eveything will be OK.

Tuesday, January 06, 2009 - ( 139 views )

范律师专栏: layoff-legal & practical points (II)

3.a.如果I-485申请出去没超过180天,这时若是优先日期没排到,CIS一般是不会有动作的。除非公司主动通知CIS。若是公司通知了CIS,可能会因此取消I-140及 I-485。但往往CIS会要申请人证明目前的工作。如果I-485申请已超过180天申请人基本可安心。这180天是以I-485的received date算起。有人问CIS 的RFE假使是在180天之内发出,但回答的日期已超过180天了,是否可用新公司的资料来申请AC-21。答案是不可以,因为180的到期日是以RFE发出的那天算为停止日。但是我们还是看过申请人仍以新公司的资料提出AC-21也得到批准,所以移民官在这方面的权利是很大的。

b.如果你的I-485提出后超过180天了,你需不需要提出AC-21。直接的答案是不要。但是提出AC-21也无妨。问题是你若是提出AC-21后,CIS要把你的档案从一大堆里抽出来,往往就放不回去,或是反而把你的档案放在最后。所以要不要做AC-21是个见人见智的问题。但这里所说要不要做AC-21是指要不要送到CIS去。无论如何你还是必须把文件准备好,以备不时之需。

c.如果因工作调整,目前的工作与之前的薪水为低怎么办。这将是个大问题。解决的方式又回到之前所提的Ability to Pay”来。所以要新的公司提供财务方面的资料。若是公司提不出或是不愿意说申请人的薪水将达到prevailing wage的标准将是个问题。

d.我们之前提过优先日期没到,CIS一般而言是不会寄RFE的。但是偶尔CIS还是发出RFE,即便你回答了,CIS也不会批准I-485。有时客人问在CIS网上看到自己的status有变化,是否意味着CIS在审理自己的申请,事实上这并不表示什么,一切都以优先日期为准。优先日期不变,就什么都不会变。但是偶尔有例外,我们之前说过好多次。因为在收I-485时,CIS已经配给申请人一个绿卡名额,如此才会有排队的情形产生。移民官有时会虽然DOS明明说要排队,还是批准I-485。

e.如果你是以EB-1a或 NIW申请的I-485,layoff并不影响到你的I-485。法律上面也没有Job Offer的要求(虽然CIS往往要求要有工作证明)。按CIS的Memo,申请人要证明将继续从事与当时申请相关的工作便可,但怎么证明要按具体情形而论。

f.如果你实在不幸,工作没了,有找不到工作,只要你的I-485还是pending, practically 说,你还是可以留在美国,除非CIS否决掉你的I-485。这里又出现legal 与 practical的问题。

g.最后如果你失业了,可否领unemployment insurance。如果你是绿卡主申请人。我建议说不要,因为这表示你目前还没有工作,就与I-140 和I-485的条件不合。如果你是申请人的家属我就觉得无所谓。虽然unemployment的benefit是一种保险,而且在你上班时每个月都有交费用,但你要用时往往有些限制。


本文由范毅禹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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