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收到NVC的来信,其中的附表是不是要寄回去给父母签名的?

我是公民申请父母移民,刚收到NVC的来信,要求缴费$70,还有一张附表“Choise of Address And Agent"是不是应该选择第一项,填写我的姓名地址,然后寄回去给爸妈签名? 传真可以吗?

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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