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点个人看法:

1. 你H1在Nov.2007得到批准而不需离境是很偶然的运气,因为你在2007年开始时始用的EAD要到08年报税后才能体现出来,(换句话说:移民局并不知道你用了EAD).而你原先的H4将到09年才过期,所以在移民局的档案里你H4仍然有效,这样的情况下,H4转H1就很容易在境内批准。

2. 以我个人的经验,短期的出境再入境并不能洗掉原先的历史,日后在你485申请时仍会被要求提供你第一次入境至交485那天止的所有合法居留美国的文件。所以你这次的140MTR文件要保存好以备万一。

3. 在140MTR期间你仍属合法等待身份。如移民局查觉到在140和485deny到re-open期间你继续用EAD工作,你的雇主将被罚款,你将被视为非法打工,(理想的做法是:140re-open后,在网上查得485仍持续pending才能继续工作)。

你应该在将来交485前咨询一下有经验的移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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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几点个人看法: -mylawyer- 给 mylawyer 发送悄悄话 mylawyer 的博客首页 (794 bytes) () 12/19/2008 postreply 13: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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