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问题, 以双方一起生活而顺利入籍后不到半年男方提出了离婚要求,要以一年分居的理由,由他母亲做证人,这样我们离婚了。 这样好像有欺骗移民局的嫌疑。 一直不敢答应另一个男性朋友(也是外国人)的求爱。 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