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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移民法范畴内,继母被认为是比养母近的亲属关系,限制也相对较少。但收养关系就要满足更多的要求,包括: (1) 孩子被领养时必须未满16周岁; (2) 截止到申请提交,养父母对孩子的法律上领养关系必须已经满2年;以及 (3) 在提交移民申请前,养父母必须和养子女一起生活了满2年的时间。
移民法对待基于继子女关系的移民申请比基于养子女的关系宽松一些是为了防止移民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很多美国公民特别是通过入籍成为美国公民的人,都有一些国外的亲属。他们可能希望将这些孩子带到美国。如果移民法对基于收养关系的移民申请没有严格限制的话,很多人就有可能利用收养来实现帮亲属小孩移民的目的了。虽然现在以婚姻为基础的移民中仍难以避免存在欺诈,但毕竟基于婚姻的移民欺诈还是很难骗过移民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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