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籍的问题

原来年少时曾一时冲动有过一次婚姻登记,但登记后数周即分手,没有婚礼,并未真正结婚,随后办了dissolve婚姻手续,在法律上是divorce. 但自己下意识从未觉得是结婚,所以后来结婚时填marriage certificate完全没有想起这回事, 填了第一次结婚. 后来申请绿卡的材料也都是这么填的. 现在要入籍, 材料已寄出(仍写现在已婚,以前没有其他婚姻)忽然想起此事, 不知如何处理好? 并非有意说假话, 但又怕现在才说, 跟以前的材料都不match, 是不是反而更糟糕? 请大家给个建议.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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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 ignore it. -colala- 给 colala 发送悄悄话 (290 bytes) () 08/05/2004 postreply 1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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