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should I do now?


我当初也不知道,反正律师就要我们签名,所以我也没有注意到这件事情.
看起来好像移民局以为我两份AP都收到,所以要我在30天内寄回去,不过我那两光的律师昨天因为我问他这件事情,他去查我的资料才发现4/11/08移民局就寄要我退还第二份的hardcopy, 不过现在已经超过30天了,而且重点是我根本都没有收到任何一份的AP,现在律师要我re,但万一移民局还是认为我还有AP,这样不就还是被reject.

所以Pjiang老师,那我现在该怎麽办?


p.s那律师还要跟我收100块的service fee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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