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给老师挑了三个"错"



有人给老师挑了三个"错"
- pjiang - 在度过了一个愉快的长周末之后,同学们迈着矫健的步伐,轻盈地回到了校园。 只见信息栏前,同学们人头攒动,上面醒目地贴着老师的开课通知。 节前,一位叫 mylawyer 的网友(M 人士)主动[注1]找老师讨论一个问题。他认为临时工人 H-1B 的配偶 H-4 在使用 I-485 基础上的 EAD 之后,其 H-4 非移民身份依旧保持而不进入身份调整状态 (AOS). 在讨论这个问题的同时,老师提到了临时工人 H-1B 用 AP 入境后其身份为保释而不再是非移民 H-1b (但移民局仍允许其 H-1B 的转延)。 随着讨论的进行,这位网友提供的论据有 1) 某律师网站的陈述,2) 第三方律师的对移民局有关条例的解释。 对于本人依据的移民局备忘录之原文,他没做回复。 于是,本人只能无言以对,跟他就此罢休。 借着本人不与纠缠的沉默,该网友又贴出两个帖子,称一共指出了本人之三个错。 这堂课,就是谈谈这三个"错"儿。--把搅混的水澄清下来。 请同学们先坐好,老师这就去把讲义拿过来。
附 录 [1] Pjiang






所有跟帖: 

支持老师!!! -haoduowenti- 给 haoduowenti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07/2008 postreply 08:02:48

我的律师也是一样 -火星来的人- 给 火星来的人 发送悄悄话 (211 bytes) () 07/07/2008 postreply 09:21:52

回复:我的律师也是一样 -mylawyer- 给 mylawyer 发送悄悄话 (335 bytes) () 07/07/2008 postreply 09:57:28

回复:有人给老师挑了三个"错" -mylawyer- 给 mylawyer 发送悄悄话 (923 bytes) () 07/07/2008 postreply 09: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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