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婆想用AP回国,想呆8个月,但有人说用AP每次旅行不能超过3个月,否则会有麻烦,但我没有在USCIS的网站查到确切的依据,请指教此说法是真是假。
2。老婆去年申请的AP今年11月25日到期。刚申请了新的AP,若7月22日左右出发,应有新AP的RECEIVING NOTICE,但估计不会那么快批准。此种情况下,可否在她明年2月回美前把AP寄回中国,然后让她用新AP入境。会有问题吗?
多谢帮助。
PJIANG, XBT等大侠,可否帮我看一下用AP旅行时限的问题,多谢!!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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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上的规定,但是I-485适用的对象是居住美国的申请人,所以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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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2008 postreply
19: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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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小白兔!我是EB2主申请人,太太的AP是否会松一些呢?
-485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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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2008 postreply
19: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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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申请人应该离境在3个月以下,这样才不至于被怀疑在美国永久性职位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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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2008 postreply
20: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