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看到California處理中心(CSC)推出快速審理I-140和I-485同步申請的計劃.按照CSC的計劃,如果EB-2(國家利益豁免除外)申請人已經獲得勞工證,並同時提交I-140/I-485同步申請,移民官員將在收件後的90天內做出審理.
请问:1. 快速審理I-140和I-485同步申請的,要不要加钱?
2. 倒底有没有实施这个计划?
有听过在加州I-140/I-485快速同步審批吗?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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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o 2-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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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2004 postreply
14: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