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的贴子沉下去了
因为非常焦急~~!恳请各位大侠给个建议,我这样的情况到底是适用I-485还是只能用I-824来解决了?
时间非常紧迫,求各位大侠指引明路!!~~~~~万分感谢!
我现在拿F1签证人在美国,和我先生最近在美国结婚,婚后不久,
在我尚未来得及以配偶身份提交我自己的I-485申请之前,
我先生的I-485被批准了。结婚在前,先生I-485批准在后。结婚日期和先生I-485批准时间中间相隔1周的时间,先生的I-485批准了。
我现在这样的情况还可以提交I-485吗?还是需要用I-824来解决?
如果只能用I-824解决,不回广州,有可能在第三国,比如加拿大面试I-824吗?
还有其它更快更稳妥的选择吗?十万火急,非常感谢!!!
谢谢大家~~~~~希望得到答复,焦急等待中~~~
十万火急!!,恳求小白兔;皮匠等大侠给我指引明路!!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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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结婚在I-485批准前就可以使用I-485,如果用I-824,在加拿大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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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2008 postreply
10: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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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小白兔的回复:):)如果我递交I-485的话与我的入境时间有没关系?
-qing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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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2008 postreply
12: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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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入境后90天,最好是等到180天后,特别是如果你在申请签证的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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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2008 postreply
12: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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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是选择等待180天后递交I-485,还是现在使用I-824的方法?
-qing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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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2008 postreply
13: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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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打算在获得移民前在美国呆着,就选用I-485,否则应该用I-824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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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2008 postreply
14: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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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小白兔答复,衷心的。
-qing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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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2008 postreply
18: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