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离境信息打成“历经”了。我父母的刚刚被拒,要在30天之内离境。这已经是我们发出申请后的5个月了。我想问是不是将来要把这次离境的登机牌寄给移民局,已表示没有逗留超过30天。不知你们当时怎么做的? 如果你父母是多次往返签证,那么他们还是可以回去再回来,在最后一次入境时那6个月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