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美国公民 女方和小孩在国内(都没来过美国),女方是男方的配偶,不是未婚妻。 男方为了女方及小孩来美国,申请I130+K3(配偶)+K4(为小孩),还需要G-325A吗(我听说的)?另外,I-129F可代替G-325A吗? 多谢了!!